上海市延河中学2021年招生工作方案
上海市延河中学2021年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普陀区教育局关于本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现制定上海市延河中学新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办家门口好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办学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办家门口的好学校,满足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切实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市区教育上级部门、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入学条件
招收对口小学毕业生:沪太新村第一小学、平利路第一小学。
四、招生数量
2021年共计招收4个班,160人;
招生结束后,将采取均衡分班方式组建班级。
五、招生办法
1、3月15日,制定本校2021学年新生入学招生方案、校园开放日方案,并提交区教育局审核。
2、3月20--26日,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集中展示学校的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成果。
3、8月15日前,发放六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公示。
2、建立2021学年延河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重视并有效组织招生工作。作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组员由教导处、政教处、校办等组成。党支部发挥好核心监督作用,确保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运作。
3、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继续规范使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做好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切实贯彻就近入学原则,不在招生计划外自行招收学生,更不擅自跨区域招生。
4、根据今年有关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教师培训、政策宣传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撑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入学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5、严格按照“校园开放日”规定的时间组织活动,其余时间不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学校“校园开放日”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发布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维护安全、有序的活动秩序。“校园开放日”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但不组织学生报名,不组织测试或面谈,不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也不留下家长的联系方式。
6、学校招生过程中,一律拒收学生所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材料;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将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7、学校将按市教委、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学校将在2021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加强管理
1、 深入细致的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 认真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来电来访接待工作,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3、 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统一工作日程,并积极向社会、学生及家长宣传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八、招生入学工作的时间节点
3月15日 |
制定本校2021学年新生入学招生方案、校园开放日方案。 (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
3月20日——26日 |
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
8月15日前 |
发放六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
上海市延河中学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