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校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年级、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每周至少两次。
二、学校校级领导深入年级、科室检查教学、科研及后勤保障、职员工思想工作、服务质量、学生、教职工生活等工作,听取学生、教职工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每周至少两次。
三、学校校级领导每周进入课堂听课或参加教研组、年级组活动至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