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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河中学教代会提案制度

作者:  时间:2011年03月31日
 

延河中学教代会提案制度

 

将教代会提案列入教代会议程,不仅使教工代表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而且提案由“个体”知晓变为“集体”知晓,监督的教工也多了;而且实现了四个重大转变,即由个人立意向换位思考转变、由眼前利益向多视角转变、由内在需求向素质优化转变、由单一思维向理念前瞻转变。近几年学校诸多涉及教工重大利益的是想通过这样的教代会提案制度都得到了很好的落实,有力地推进了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激发了教工主人翁的热情,充分保障了教工的合法权益。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制度做好提案征集和处理工作是提高教代会质量,调动广大教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全面工作发展的重要环节,为此,制定制度如下:

一、要做好提案征集动员工作。在教代会召开前半个月左右,由校工会或教代会筹备小组召开会议,向全体教工和教代会代表通告提案征集的有关注意事项,动员大家积极向大会提交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

二、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三、提案一般应由一人或几人(署名)提出,也可以由代表组集体提出。要根据一事一案的原则填写提案征集表,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

四、提案处理和落实:

(一)提案审议。由教代会提案小组(或工会)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议: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看是否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三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二)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提案小组转给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定人、定时认真处理。

(三)承办部门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解答提出处理意见。凡是有条件落实的提案,应边征集边处理,对涉及几个部门联办的提案,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应通过各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五、提案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处理(落实)的情况。

六、所有提案处理完毕之后,提案表及处理结果情况记录应存档备查。

七、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八、对没有立案的提案(应该称意见或建议),提案小组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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