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延河中学教职工暑期休养工作方案
上海市延河中学教职工暑期休养工作方案
(草案的草案的草案)
为推进和谐校园建设,依法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为教师办好事、办实事,体现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和科教兴国、教育优先的战略,根据区教育局、教育工会的有关精神,学校工会将在区教育工会、学校党支部、校长室的领导支持下,组织开展教职工暑期休养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暑期休养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教师的职业特点和教职工不同需求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利于教师调节身心、恢复体力、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丰富阅历的疗休养活动,使之成为广大教职工欢迎的民心工程、尊师工程,为塑造师德师魂,提高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创造条件。
二、工作机构:
休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俊 副组长:陈俭
组 员: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工会组长
三、活动对象:
(一)参加学校休养: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参加区教育工会休养:
1、义务献血的教职工
2、爱心假日学校担任班主任的教职工(每年一个名额)
3、部分教职工:去掉“义务献血的教职工、爱心假日学校担任班主任的教职工(每年一个名额)”使用的名额,其余名额采用轮流去的方式。
轮流去的原则:
1、首先考虑5年内即将退休的教职工;
2、其次参照校龄
3、再其次参照年龄
四、名额与活动内容:
参加学校休养:安排一条长线 一条短线
参加区教育工会休养:
名额:按照基层工会会员总数16%的比例标准下拨疗休养名额。
活动内容:根据教育工会安排的休养线路休养人员自选。
五、经费:
参加区教育工会休养:经费支出原则上采用“行政拨一点,个人承担一点”的办法,具体标准为:计划内名额——区教育工会补贴休养费总金额的30%(补贴最高限额为800元),学校补贴休养费总金额1000元,从教师福利费中支出,其余由个人承担;委托名额——休养经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六、工作要求
1、学校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和管理,统筹兼顾面向教工,落实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合理协调,努力扩大教职工休养活动的受益面。
2、工会要加强对休养员的安全、纪律、礼仪教育。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工作有预案,强化防范意识,要建立保险制度,消除安全和健康隐患。工会主席为暑期教职工休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暑期教职工休养工作由工会安排落实,报学校校务会议审批。
4、每年工会做好暑期休养的教职工名单登记存档工作。
七、几点说明
(一)参加学校休养:
1、因为自动放弃不去的教职工不能享受上级拨的休养费。
2、因公不能去的教职工,应出示证明,经学校工会认定后,进行公示。证明的复印件存档。如经认定后确实是因公不能去,可在次年参加区教育工会休养。
3、休产假的女教工如当年不能参加学校休养,可在次年参加区教育工会休养。
4、在休养线路确定后教职工(包括要去的家属)都要交押金。
长线:自费部分作为押金。短线:押金300元。
如报名后自动放弃不去的第一时间向工会主席报告,工会及时与旅游公司协调解决,旅游公司能退换的款项一律退还本人,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其余损失将从押金中扣除(包括家属的)。
(二)参加区教育工会休养:
1、参加区教育工会休养的教职工,可当年去,也可次年去。次年再不去作自动放弃处理。
2、已被上报区教育工会暑期休养的教职工如有问题应第一时间向工会主席报告,由校工会及时与区教育工会协调解决,争取及时调整,把损失降到最低。
(三)同一年既能参加学校休养,又能参加区教育工会休养的教职工可有两种选择:
1、可将两笔休养费合起来用,参加区教育工会教职工休养。不参加学校休养。如参加可自费。
2、可将两笔休养费分开来用。既参加学校休养,又可参加区教育工会休养。
(四)严格遵守休养活动的时间、路线、进度安排。个人一旦确定上报,原则上不作调整。
八、本工作方案经反复酝酿,最后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九、本工作方案于2012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十、本工作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