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制度建设  >  正文

家委会制度

作者:  时间:2012年10月09日
延河中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组织制度
1、以年级为单位,成立“班级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
2、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前后,召开家长委员会和家长会,商讨学校工作。
3、学期中,学校如有重大事情,可请家长委员会参与讨论、发表建议。
4、能用各种形式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
5、每学年开展一次内容丰富多样的“家校同乐”活动、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
6、请有经验的家长来校指导家庭教育工作。
二、联系制度
1、确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家长会,了解家长对学校的具体建议。
2、每学期组织一次家教讲座,使家长了解和掌握科学的育儿知识。
3、班主任做好家访工作。新接班每学期100%家访,特殊学生每学期100%家访。
三、开放制度
1、每学期,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对家长进行开放活动。家长可以从各个方面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如,进教室听课、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了解咨询等。
2、家长每学年参加一次家校同乐活动,如:节日庆祝活动、法制报告、运动会校园文化节等。
3、 邀请毕业年级家长参加毕业典礼。
4、每次家长会后,家委会代表可举行各种各样的家庭教育咨询活动。如:“行为规范、学习方法、心理调适、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咨询。
四、工作制度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宣传学校的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3、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环境,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4、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5、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6、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家长协助解决学校、年级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7、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五、家长学校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1、校长及各部门领导经常在家长委员会会议上与会员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听取各种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指导工作。
2、各主任经常检查、督促各家长委员做好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与校外有关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3、主任做好每次讲座的考勤工作,及时做好缺勤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人人来校听课,使每次听课率达到100%。主任向家长单位及时联系,反馈家长在校学习的情况。
 
六、家长学校学员守则
1、树立“为国教子、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的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
4、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6、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合法权益。
7、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8、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9、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10、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1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不无故缺席,认真听课,参加考试,学以致用。
 
分享到:
相关信息
版权所有 ©上海市延河中学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新村路99号 电话:021-56072227
技术支持 上海时光基业软件有限公司    沪ICP备19030809号-1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