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延河中学校服穿着制度
上海市延河中学校服穿着管理制度
校服是学生身份的象征,是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为展现我校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增强集体归属感与身份认同感,营造平等、和谐的校园氛围,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自愿原则。校服穿着遵循自愿原则,家长和学生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是否订购及订购数量。学校不将校服穿着情况纳入日常考核、检查或评比项目。
二、穿着要求
1.日常倡导。学校倡导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穿着校服。周一升旗仪式、全校集会、运动会、研学实践等集体活动,建议统一穿着全套干净校服;日常上课可自主选择校服款式。
2.未订购校服的学生,在校期间应穿着简洁大方、便于运动的衣服,避免穿着过于花哨、夸张或不符合中学生身份的服装到校。
3.保持整洁。穿着校服应保持平整、整洁,穿校服衬衣时纽扣应规范扣好,穿春秋季校服时上衣拉链应拉至胸口以上位置。
4.标注信息。建议学生利用校服内侧标签处标注姓名、班级(可用防水笔书写或缝制姓名贴),以便校服混淆或遗失后的认领。
5.爱护保管。学生应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洗涤、存放习惯。洗涤时按洗水标说明操作。校服如遗失或破损需补订的,遵循自愿订购原则。
三、特殊情况处理
学生若因校服清洗、破损等特殊原因无法当日穿着校服,可穿着便于运动的整洁服装到校。如遇严寒等特殊天气,学生可不穿着校服。校服如在校园内不慎遗失的,可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并在学校“失物招领处”登记挂失。
四、学生权利保障
1.自愿选择权。学生和家长有权共同决定是否订购校服以及订购的数量。学校不会因未穿校服对学生进行批评、罚站、取消评优资格等区别对待。
2.质量申诉权。收到校服后发现开线、掉色、面料刺痒等质量问题或尺码问题,可直接向班主任反馈,学校将协调供应商免费调换,7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结果。
3.参与建议权。学生可通过班级代表向校服选用组织提出校服款式、面料的改进建议;每学年学校将开展校服满意度问卷调查,汇总后的学生穿着体验和改进建议作为新一届学生校服采购的参考。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原有相关规定如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参照本制度执行。
上海市延河中学
2026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