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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和评审普陀区教育系统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先进校)的实施意见

作者:  时间:2011年05月23日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文件

 

 

普教办200891

 

 

 

关于创建和评审普陀区教育系统教师专业发展

示范校(先进校)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普陀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精神,落实普陀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将普陀区由教育大区逐步建设成教育强区的目标,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和《普陀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四年行动计划》要求积极创建一批在教师专业自主发展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方面能起引领、示范作用的学校。为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此项工作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群体为基础,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认真总结各校多年来教师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的健康发展。

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能依据国家课程计划,设置教师专业岗位,积极优化教师专业结构,有一批在全区有影响的骨干教师,具有良好的课堂教学改革与实践和校本研修成果,教育教学质量保持领先。

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要整合学校内部的管理体制和机制,重视教师学习型组织建设和教师学习文化的培育,依托教师继续教育实践课程的载体,以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和提高课改能力为内容,聚焦教育教学实践,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校本教研,通过研究和反思,不断实现实践智慧的提升,从而增强教师自主学习和主动发展的愿望。

二、工作安排

宣传发动阶段(2008.92008.12

颁布《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先进)学校评审标准(讨论稿)》(见附件),学校根据工作要求及其评审标准,对照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情况,进行认真的学习、讨论。

自查自评阶段(2008.92008.12

根据创建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先进)学校的工作要求及评审标准,各单位进行认真的总结、自评,并作出相应的评价。

专项督导阶段(2009.12009.7

督导室以《普陀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四年行动计划》为依据,以各校的自查、自评为基础,以抽查为形式,对各类学校(幼儿园)进行专项督查,为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先进)学校的评审提供建议、做好准备。

㈣申报评审阶段(2009.92010.9

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先进)学校评审过程中,按照发展的实际情况,划分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序列,分层设置标准,分级、分档提出发展的要求。本次设置为教师专业发展先进校与示范校。

在学校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对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评审工作。

本次评审的先进校、示范校有效期均为三年。

㈤总结表彰阶段(2010.102010.12

经评审通过的单位由教育局分别授予“普陀区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普陀区教师专业发展先进学校”;组织示范校(或先进校专项)的观摩、交流、经验推广活动;根据市教委的精神,在获得“区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称号的学校中择优推荐参加市“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的评选。

三、评审工作

㈠申报对象:普陀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

说明:市区级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素质教育实验校、市实验性示范性幼儿园已经是综合性示范学校,均授予“区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称号。是否要申报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以市教委相关文件为准。这类学校采取“申报免评”的办法。

申报时间:20099

㈢申报条件

1.规划与目标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必须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有规划方案与工作目标;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包括教师继续教育实践课程方案)合理、可行,适合学校发展和教师发展的要求;工作中能有效贯彻与落实,方案具有真实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导向性,绩效明显;

2.组织与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应有良好的管理团队与有效的管理机制,努力构建学习型组织;完成教育学院所规定的教师专业研修与培训的要求;

3.课程与研修: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要有目标、有内容、有过程、有评价地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实践课程;注重团队合作,实践反思的研修过程;引导教师通过教育研究提升专业素养,学校一般需承担(过)区级以上科研课题,并已取得一定的效果;

4.环境与条件: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应该努力寻求专业支持,创设保障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创设文化氛围

5.成果与实效: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教师数量、任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职称、学历、能力等结构优化,教师个人发展规划科学、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有效的教师评价,有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关注教师的团队发展,有优势学科教研组。教育质量在全区处于领先位置。

评审组织

由教育局领导组成评审领导小组、教育学会组织区内、区外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承担评审任务。

评审程序

学校自主申报,专家组评审,结果公示,总结表彰,经验推广。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充分重视教师专业发展对于学校发展的意义。校长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始终要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第一位,坚信教师专业发展是每一位教师终身学习的必需,是教育事业发展中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必须有对本校教师专业发展的思考及其具体实施与评价、激励等机制的详细说明。

组织全校各部门认真学习有关的文件精神,广泛的宣传、发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完善教师专业发展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工作。

建立高素质的教师专业发展管理团队。管理团队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管理素养与教育理论素养,能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有效的服务。管理团队能够承担教师继续教育实践课程的设计和实施,有效地推进校本研修制度的建设,有效调动教师专业发展的主动性,探索教研活动的创新机制。

营造能够形成合理的教师队伍结构的环境。立足学校,重在培养。不断激发教师对职业理想的追求和主动学习的愿望,教师培养措施健全,保障有力,切实提高骨干教师的待遇。为创设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环境和氛围,提供必要的财力、物力、人力保障。引导教师聚焦专业实践,注重实践--反思,提高实践的能力。学校应以教研的内容作为教师专业研修的核心内容、以科研的方法作为教师专业研修的助推器,以培训的机制作为教师专业研修的管理手段。

建立和完善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工作体系。要系统思考教师队伍培养工作,形成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健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准入机制、工作机制、反思机制、激励机制,特别要注意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形成“关注每一位教师发展”的学校文化,要注意把教师的实际工作状况和研修绩效结合起来对教师进行发展性评价,以激发不同层次教师专业发展的积极性,为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机会。

㈥针对此项活动的要求,积极进行自查、自评,积极参与评审工作,将此作为推动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平台,将学校教师专业提升作为工作的终极目标。

 

附件:普陀区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先进校)评估指标(试行)

 

普陀区教育局

二○○八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示范  评审  意见

  普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9月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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