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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延河中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作者:  时间:2016年12月12日

2016年延河中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机制,是克服和遏制腐败现象的重要举措。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普陀区教育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1、延河中学党支部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主体责任,纪检委员负监督责任。

2、党支部书记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工作,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3、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中层干部协助党支部书记具体落实分工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二、责任内容

1、围绕学校党支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制定具体措施,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校级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要扎实推进本部门廉政教育,围绕重点工作,聚焦廉政风险,层层推进廉政责任制,做到上下签订的目标责任一个不漏,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一项不少,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工作机制。

3、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加大问责力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年终综合考评挂钩, 建立问题清单,强化结果运用。对责任制不落实的部门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个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4、进一步梳理现行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备案制度,加大权力运行监督力度,增强源头预防腐败能力。

5、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等六大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承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6、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加大对“资产资金管理、基建维修、考核奖惩、招生收费、教师招聘、政风行风”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延河中学党支部书记:                   延河中学部门负责人:

         201641                        20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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